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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十二五”发展成果展示:党建工作篇

发布日期:2015-11-13    点击:

加强党建工作,提升基层党建科学化水平

“十二五”期间,校党委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普通高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创新党建工作,扎实开展主题教育活动,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有力促进了学校事业发展。

——基层党建工作水平进一步提升。以夯实基层组织基础,提升党建工作水平为目的,深入贯彻《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青海省贯彻〈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实施办法》,加快基层党组织建设步伐,努力提升基层党建科学化水平。开展了党支部分类定级工作,参照党支部分类定级评分参考标准,将全校107个党支部进行了分类定级。本着“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进一步加大发展党员工作力度,共发展党3248人。精心组织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和党内评优表彰活动,共对65个先进基层党组织、88名优秀党务工作者和503名优秀共产党员进行了表彰奖励。制定了《青海师范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建带团建工作的实施意见》,使团建工作在党建工作的带动下得到同步发展,进一步增强团组织的吸引力、凝聚力和战斗力。目前,全校有4个分团委、16个团总支、279个团支部、10234名团员,团员占全校学生总数88.79%。认真抓好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专项行动,采取“一支部一方案”方式,有针对性地开展整顿工作,提升基层党组织活力。学校“基层党建工作创新立项”工作被省委组织部作为典型在全省范围宣传推广。

——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在2011年开始的创先争优活动中,学校始终把创先争优活动与提高发展质量年、管理水平提升年、教风学风建设年、基层组织建设年等各项活动有机结合起来,精心设计阶段性、专项性活动,统筹安排、协调推进创先争优活动的各项工作任务。活动中,学校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共产党员分别作出公开承诺489项和5283项,兑现470项和5251项;确定各类争创主题161个、设计各类活动载体167个;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90余件,党组织和党员结对帮扶困难群众1121人(次),为群众办实事好事339件,落实资金305万元,受惠群众1.9万人(次)。达到了推动科学发展、促进校园和谐、服务师生员工、加强基层组织的目标,有力推动了学校党建工作向前发展。

——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工作作风明显改进。2013年,校党委按照中央和省委部署,以“严的标准、严的措施、严的纪律”,认真制定学校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方案,成立领导机构、督导组,广泛征求师生意见建议;活动中,重点抓好理论学习教育主线,深入开展对照检查,在充分准备的基础上,从严要求,以高度负责的态度组织召开了专题组织生活会。同时,坚持“边学边查边改”要求,全面推进建章立制、整改落实工作。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21条措施”,出台了《青海师范大学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师生的实施办法》,进一步完善密切联系师生员工工作机制,加强领导干部和机关作风建设,各级领导班子和机关工作作风进一步改善,机关工作效能和服务水平得到提升。

——扎实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校党委以巩固强化党员干部对从严治党的思想认识为着力点,以认真扎实上好专题党课为先导,以深入开展专题研讨学习为抓手,以坚持边学边查边改为基本原则,紧紧扭住加强党的思想建设和作风建设这条主线,牢牢抓住处级以上党员干部这个重点教育对象,扎实有序地推进专题教育不断深入。校党委书记张银生带头为全校副处级以上干部、各基层党支部书记和党员教师代表作了题为《党员干部要自觉践行“三严三实”》的首场专题党课,标志着学校“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正式启动。各党委成员和院系级党组织书记先后为党员师生做了40场专题党课报告,做到了专题党课的全覆盖。校党委以中心组学习为主要平台,以干部理论学习务虚会和有关教育活动为重要辅助延伸,紧紧围绕“严以修身”、“严以律己”、“严以用权”主题进行了6次集中学习研讨,有力地提升和巩固了党员干部讲规矩、守纪律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取得了重要的党建工作成果。

——党风廉政建设扎实有效,党务公开制度不断完善。党风廉政建设从基础性工作入手,着力解决党风廉政建设中师生员工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加大对广大党员和领导干部的教育、监督力度,深入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在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制度建设、重大工作监督、信访、公务用车专项治理等多个方面全面推进,取得了较好成效。制定下发了《中共青海师范大学委员会关于“三重一大”制度的实施办法》、《中共青海师范大学委员会关于实行党务公开的实施意见》,推进了领导班子决策和党务公开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和制度化,切实增强了学校各级党组织的自身建设能力和广大党员干部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加大对《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廉政准则》宣传教育和执行力度,进一步强化党员领导干部履行“一岗双责”的责任意识;制定《青海师范大学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青海师范大学关于加强和改进对党政主要领导干部行使权力制约与监督的暂行规定》和《青海师范大学领导干部述责述纪述廉办法》等,深入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出台《青海师范大学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实施方案》,细化落实防控风险责任。组织廉政文化进校园活动,认真开展“正风肃纪专项行动”,制定《青海师范大学新校区建设工作人员廉洁自律规定》、《青海师范大学关于严禁领导干部违规干预和插手基本建设工程建设项目的规定》等制度,防范职权腐败,完善管理监督机制,强化资产管理、干部选拔任用、科研经费、招标采购、招生考试等重点领域监督管理,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