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顺利开展学校高层次人才招生工作,根据《青海师范大学2023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和学校招生工作方案规定的专业和报考条件,结合我院实际,制定青海师范大学数学与统计学院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坚持科学选拔,采用多样化的考察方式方法,确保生源质量,重点考察考生创新精神、创新能力,科研潜质和综合素质等方面,并把它作为录取与否的关键因素;坚持公平公正、择优录取,宁缺勿滥、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开、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在对考生德智体美劳等各方面全面考察基础上坚持客观评价,考试成绩进行量化考核,每个考生的考试总成绩按高低顺序排列。
二、初试
(1)5月1日至7日为考生打印准考证时间,准考证需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
(2)5月6日至7日进行笔试考试;
(3)若考试网上报名未完成,将取消考试资格;
(4)博士报名资格通过的考生名单已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公布;
(5)考试携带各类证件原件按时进行资格审核,审核不通过者不得进入初试环节。
三、复试对象和时间
(1)复试对象:达到我院博士研究生复试条件的考生。
(2)5月13日至14日进行综合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复试方式
1.考生复试资格审核
按照教育部和学校招生简章的相关要求对考生复试资格进行审核,我院资格审核进行现场审核,做好“人证识别”和“四比对”的考生确认工作。请参加复试的学生,提供以下材料:
(1) 准考证(以提供2023年青海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初试考试准考证为准);
(2)身份证;
(3)应届生:学生证和教务部门证明并提供学籍在线认证报告;
(4)往届生:最后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并提供学籍在线认证报告;
(5)本人所在单位出具的现实表现(政治思想品德、学习工作情况)等材料;
(6)大学英语四、六级合格证书或成绩通知单原件;
(7)考生不在规定时间内接受复试通知并参加复试及准备工作,视为自动放弃。
2.复试流程
(1)专业复试小组提前通知复试学生复试时间段,让考生做好准备,复试当天按照复试时间点随机确定复试学生排序。
(2)复试前进行“人证识别”和材料审核对比,并通知学生报到后需要提供以上材料及复印件备存。信息不符的学生不能参加复试。
(3)每名复试学生复试时间20-25分钟,学生放弃复试除外。
3.体检
学校今年不组织统一体检。考生可在居住地二甲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报告需在拟录取名单发布前提交我院进行审核。
体检标准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执行。
五、复试主要内容
(一)专业面试
专业面试主要根据专业培养要求和考生具体情况,考察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本学科前沿知识及最新研究动态掌握情况,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综合素质等。
面试考核的主要内容(100分) :
1.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50分);
2.英语听说能力(10分);
3.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20分);
4.科研潜质(10分);
5.综合素质(10分)。
(二)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的考核
1. 思想政治素养和道德品品质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守法表现等方面。
2. 思想政治和道德品质考核的要求
博士招生工作小组负责专业面试、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的考核。在复试时与考生进行有针对性的交流,了解考生在学习或工作中的业绩、思想政治情况等,结合报名材料综合衡量。
六、成绩的计算办法及录取
复试成绩、考生考试总成绩的计算及录取按《青海师范大学2023年招收博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办法》执行。
七、复试纪律
1.保证如实、准确提交各项材料。如弄虛作假,考生须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2.自觉服从考试组织管理部门的统一安排,接受复试老师的管理、监督和检查。
3.严禁考生弄虛作假及替考作弊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哲行办法》,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理,情节严重者3年内禁止报考我院,违规记录同时通报考生所在省教育考试机构。
4.复试过程中严禁考生对复试过程进行录音录像,严禁将复试相关资料上传网络或提供给其他个人或机构,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复试和录取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八、复试监督
学院复试全程实施录音、录像监控,设立纪检委员全程参加。
数学与统计学院
2023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