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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学与统计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

【来源: | 发布日期:2025-03-26 】

根据《青海师范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结合数学与统计学院各招生学科专业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复试方式、时间、地点

1.采用现场复试:笔试+面试

2.专业能力3月30日星期日上午 9:00—11:00

地点:城西校区理科教学楼307,310

3.综合能力面试及英语水平测试:3月30日星期日下午 14:00—17:30

地点:城西校区理科教学楼307,238

候考室:城西校区理科教学楼207

二、招生计划

下达的计划数58,已接收推免生1人

招生学科专业

招生计划

备注

数学

25

含1人推免

统计学

6


教育学

2


学科教学(数学)

25


三、资格审查

学院严格采取“两识别”、“四比对”(通过人脸识别和人证识别,通过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诚信档案库数据比对)等措施,对考生的身份、报考资格、诚信状况进行严格审核。不符合报考条件规定的,不予复试;不符合照顾条件的,不享受照顾政策。

参加复试的考生需提供以下材料:

1.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初试考试准考证。

2.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学籍学历证明材料。

(1)应届生: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或学校开具的在读证明)、《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2)往届生:最后学历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不能在线验证的,需提供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4.获得最后学历学习期间成绩单复印件。

5.符合享受照顾政策的证明材料(学院根据考生实际情况选择)

(1)符合享受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按照教育部规定的加分分值计入其初试总成绩。

(2)符合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并达到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考生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第一志愿考生,应届生提供就业协议,定向就业单位为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往届生提供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定向就业单位的骑缝章在职证明和户籍证明。

6.学院根据招生学科专业报考条件规定和复试要求确定的其他材料。

四、复试

为提高复试的有效性、科学性,科学评判考生综合素质,综合能力、科研能力、专业素养。复试内容包括专业能力测试、外语水平测试及综合能力面试。

1.专业能力测试,按《青海师范大学2025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复试科目组织笔试,满分为100分。专业复试科目如下:

(1)计算数学、应用数学、基础数学、运筹学与控制论专业:常微分方程

(2)统计学专业:概率论与数理统计

(3)学科教学(数学)专业:数学分析、高等代数

2.外语水平测试,主要对外语听说能力进行测试,满分为100分。

3.综合能力面试,综合素质面试满分为100分,且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面试内容: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大学阶段学习情况、科研素质、社会实践等方面的情况。

4.复试成绩=外语测试成绩×0.2+专业能力测试成绩×0.3+综合能力面试成绩×0.5。复试总评成绩在60分以上(含60分)者,即为复试合格。

5.入学考试总成绩=初试成绩总分标准化成绩×0.6+复试总评成绩×0.4(专业考试满分为500分的专业,总成绩除以5得到标准化成绩;专业考试满分为300分的专业,总成绩除以3得到标准化成绩)。

6.不接收同等学力考生。

五、录取

1.第一志愿报考考生和调剂考生分别录取,调剂考生分批次录取。

2.按照考生入学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录取,考生入学考试总成绩相同,按初试专业课总成绩由高到低录取;初试专业课总成绩相同,按复试成绩由高到低录取。如果考生放弃录取资格,依次递补。

3.复试结束后,学院开展录取检查,对复试结果、报考资格、录取条件、录取程序进行认真审核,确定拟录取名单。

4.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予录取:

(1)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结果不合格者;

(2)未参加资格审核或资格审核未通过者;

(3)复试成绩不合格者;

(4)审核材料弄虚作假、违反考试纪律者;

(5)应届生不能如期毕业者;

(6)体检不合格者。

六、咨询、监督

实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学院复试工作小组成员到复试现场巡视,纪检委员全程参加;学院复试全程实施录音、录像监控。

七、其他

1.入学后,我院对录取考生进行资格复查,一经核实考生弄虚作假及替考作弊行为,将取消录取资格。

2.考生不得对复试过程进行拍照、录音录像和网络直播等,不以任何形式向其他考生、机构、媒体、个人等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

3.本复试方案未尽事宜,以我校发布的《青海师范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