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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学生缴纳学费的的注意事项

【来源: | 发布日期:2013-10-17 】

关于学生缴纳学费的的注意事项

学校各院系:

为方便学生缴纳学费,保障学生的资金安全,我校对学生缴纳学费方式进行了改进,望各院系做好宣传普及工作。

1、今后学生缴纳学费(含住宿费)主要采取银行批量代扣方式。这也是目前最安全快捷的缴费方式。

学生(办理助学贷款的学生除外)应于每年8月15日前将需缴纳的学费(含住宿费)足额存入学校发放的建设银行储蓄卡内(注:必须是建设银行储蓄卡,如银行储蓄卡有变动,需到财务处办理变更登记,以方便下一学年成功代扣学费),财务处将在8月16日-25日通过银行统一扣款,代扣成功的学生只需在开学后到各院系辅导员处领取缴费发票即可。

在银行扣费期间,已办理助学贷款学生的建行储蓄卡内的存款余额请少于本人的学费和住宿费的合计金额,以免银行误扣生活费。

2、银行批量代扣学费不成功的学生,可在每学年开学报到时到学校集中收费处缴纳学费(含住宿费)。

3、集中缴费后仍然未缴清学费的学生,请持卡(银联卡)到田家炳书院财务处402室缴费(只采用银行刷卡方式)。

4、贷款金额不够抵缴学费的学生,请在每学年开学后及时将贷款合同交到辅导员处,待贷款到账后(每年12月20日前后)持卡(银联卡)到田家炳书院402室补缴差额即可(只采用银行刷卡方式)。

5、为不影响学生的各项补助金、助学金、奖学金等的正常评比发放,每位学生(贷款学生除外)应在开学1个月内及时缴清学费,否则严格按照《青海师范大学学费收缴管理办法》执行。

6、凡零星缴费的学生,请持带有银联标记的银行储蓄卡到财务处刷卡缴费即可(注:不收取手续费),不再收取现金。

财务处

2013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