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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校友信息、校史资料和纪念实物的通知

【来源: | 发布日期:2014-12-17 】

关于征集校友信息、校史资料和纪念实物的通知

各位校(系)友:

2016年,青海师范大学将迎来建校60年华诞,数学系也走过了不平凡的60年。为了全面总结学校和数学系发展的历史,真实全面地反映数学系60年的改革发展历程,铭记历代数学人的功绩,回顾与总结数学系办学的历史和经验,提炼办学特色和人才培养规律。为全面做好校庆筹备工作,现向全体校(系)友征集校友信息、校史资料和纪念实物。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一)校友信息

为了准确地掌握校友信息,做好《校友通讯录》的编印,现向全体系友征集校友信息。将《青海师范大学校友信息汇总表》上传到我系网友上,请广大系友下载填写。

(二)科研论文、自编教材、学术著作

60年校庆期间,学校拟出版《建校60年论文目录大全》、《建校60年优秀学术著作目录大全》、《建校60年精品论文集》、《建校60年自编教材集》、《建校60年经典著作集》等。现在全校系围内收集建校以来发表(出版)的论文、自编教材、学术著作或者将要于2014-2015年出版的学术著作或自编教材。

(三)文字资料

1.各历史时期对学校建设和发展有较大影响的文献资料;

2.学校改革发展历程中的重要事件、举措、活动以及人物的文字资料,特别是在人才培养、教育教学、校企合作、师资队伍建设、对外交流、服务社会、党建工作、校园文化等方面的举措以及成果的总结性资料;

3.记录各类重要活动的资料;

4.具有历史意义的文献资料(如报告、批复、任命书、会议纪要等)。

(四)图片资料

1.反映学校历史渊源和沿革的照片;

2.反映早期校园建筑、校园风光等校容校貌及学校不同时期风貌的照片;

3.中央、省(部)领导来校视察、指导工作以及接见学校领导、师生、校友的照片;

4.国内外知名人士以及重要来宾来校参观、考察、访问的照片;

5.参加及组织重大学术交流、研讨活动以及其他对外合作交流的照片;

6.党代会、团代会、学代会、职(教)代会及党团组织活动的照片;

7.受国家、省(部)级表彰的先进个人照片;

8.代表不同时期的特色工作和重点工作的照片;

9.反映师生工作、学习、文体生活、政治学习的照片,如教学科研、实习实践活动场景、校友毕业照等;

10.各历史时期校园文化建设和文体活动方面的图片;

11.其它具有重大历史意义的事件或活动的照片。

(五)录音、影像资料

1.上级领导、社会知名人士来校视察、指导工作、考察交流的录音、影像资料;

2.我校领导、教职工出席参加校外各种重要会议等的影像资料;

3.学校各种重大活动的录音、影像资料;

4.专家学者、教学名师的教学、科研等活动的录音、影像资料;

5.学校获省(部)级以上表彰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的工作录音、影像资料。

(六)具有纪念意义的实物资料

1.早期教学教具、仪器设备、工具模型等用品;

2.各历史时期的徽标、纪念章、印章等学校标识性物品;

3.获得的校级以上先进集体和个人的证书、奖杯、奖章、奖旗、奖牌等;

4.有代表性的学术著作、校友的各类专著、手稿等;

5.早期使用过的教材、有代表性的教师自编教材以及教师教案等;

6.上级领导、社会知名人士为学校的题词、赠言手迹等;

7.各历史时期使用过的具有代表性价值的实物:如出版物、印刷品、票证(如工作证、学生证、借书证、毕业证书等)、班级纪念册、师生间赠言题签、徽标、印章及其他实物等;

8.学校师生员工参加重大活动(包括社会活动、学术活动、重要比赛或评比活动)形成的资料、实物(聘书、奖状、证书、通知、作品、画册、奖杯、奖牌、奖章、锦旗、纪念品等),各时期重大活动中收到的重要贺信、贺电、礼品等;

9.学校在各个时期制发的具有历史意义或纪念价值的各类文件、印刷品的样本(包括教学大纲、实验实习大纲、考卷、学生作业、实习方案等,已归档的文件除外);

10.学校师生员工、校友撰写的书稿(学术著作、论文、文艺作品等)及反映或记载其学习、工作和生活的具有历史价值、时代特征或纪念意义的著作文章(回忆录、自传、轶事)、实物等;

11.各类媒体报道学校重要事件、活动及人物的特色资料;

12.反映学校不同时期风貌的匾额、碑石(文)拓片以及带有老校名印记的物品等。

(七)其他资料

以上未详细列及,但能够反映学校历史的有价值的资料和实物。

二、征集要求及说明

1.因校庆筹备工作的时限要求,请各位系友于2015年3月10日前将材料送交到数学系办公室或校庆办公室。送交不便者可以邮寄和发送电子邮件到指定邮箱(为避免资料在邮寄过程中遗失,建议采用挂号或特快专递形式)。

2.提供图片、照片及影音等资料时请附简要的文字说明:包括时间、地点、事项、主要参加人的姓名、时任职务、拍摄(提供)人姓名、现从事职业等信息。

3.征集到的物品经校庆办登记造册后移交校档案馆统一管理,用于校史馆的布置。属于个人提供的实物、资料等,提供人可注明是否愿意捐赠。如不便捐赠的,请在送交时说明,复制后将原件退还给提供人。

4.学校将向捐赠校史资料和文物的师生、校友和社会各界人士颁发捐赠证书,以致谢忱。

四、联系方式

(一)数学系联系方式:

地 址:青海省西宁市五四西路38号青海师范大学数学

系(北校区理科教学楼2楼206室)

邮 编:810008

联 系 人:卫 良

电话传真:0971-6307622 传真:0971-6318047

E—mail: weiliang@qhnu.edu.cn

(二) 学校校庆办联系方式:

地 址:青海省西宁市五四西路38号青海师范大学校庆办(北校区田家炳教育书院 5 楼502室)

邮 编:810008

联 系 人:来 勇、赵燕初

电话传真:0971-6302007(内线2007)

E—mail:qhsdxy@163.com

青海师范大学数学系

2014年12月17日